浙富控股(00226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任程序和标准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