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600210)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紫江企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其所承诺 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