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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600210)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ZJQYZJQY(SH:600210)2025-10-29 08:3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