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3005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 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四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