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3005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息披 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 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