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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3010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NedfonNedfon(SZ:301043)2025-10-29 08:55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