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总 则 ……………………………………………………………………………………………………………………………………………………………………………………………………………………………………………………………………………………………………………………………2 | | --- | |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 | |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 | | 第六章 附 则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