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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3005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细则。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地位、主要任务及任职资格 | | 第三章 职权范围 . | | 第四章 监 管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 | 第六章 离 任 | | 第七章 附 则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除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外还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地位、主要任务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为: (一)协助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向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