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688143)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效率,保障股东 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12个 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