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设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 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 务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 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从业 经验;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 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