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强化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亚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章 职责权限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 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特别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