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入档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对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