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依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享有知情权、发 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