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及其参加者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1 -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