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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1、本次权益变动前,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逸 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9,118,18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3932%,占公司 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1的 5.5095%);本次权益变动后,逸源基金持有公 司股份 8,453,28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后总股本的 5.1078%。逸源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股东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 暨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注:若公告数据存在尾数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