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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药业(6033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 |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须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职权等),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1 第一条 为了促进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 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南京威尔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 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部门。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