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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药业(60335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 | | | | |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的权限与程序 第六条 公司总裁应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公司拟投资项目进行研究论证,提 出建议,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等投 资论证材料,为决策提供依据。投资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1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决策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总裁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 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对外投资的决 定。 第八条 公司总裁可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达到第九条及第十条标准之 对外投资行为进行决策。 第九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 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