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0023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体系,保障公司稳定运营,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任或者解聘、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 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 告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一)董事任期届满前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