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00236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第五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关联交易 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披露。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本决策制度所称关联人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定义的关联人。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