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聚热能(6033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交易: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