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6038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 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