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 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纵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向特定 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