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唯赞(68810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提名委员会可以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 决等非现场方式召开。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 委员主持。召集人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委托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 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 1 名委员代行召集人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 第一条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总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同时对董事长 提名的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