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科创板规范 运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 《科创板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 — 1 — 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