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审计监督和风险管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 和完整,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 下简称"《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同益中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 — 1 — 计工作的执行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公司的内部审 计。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的专职机构。 第六条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不得 随意撤换。 第七条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保持相对独立性,不得 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在工作中 独立行使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