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6052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Tongli TianqiTongli Tianqi(SH:605286)2025-10-29 10:22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同力 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 务。 第四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 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四)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