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6032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及《大参林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大参林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得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 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三) 销售产品、商品; (四)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五)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六)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七) 租入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