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30013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 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