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300137) - 内部审计制度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各 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 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