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30013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 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 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及相关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