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3001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 公平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先河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主要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 告、传递等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