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002408) -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 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 行交易。 (五)公司应当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期货交易账户,用于公司套期 保值业务的开展,不得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有效防范因生产经营中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