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002408) -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三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 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