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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唯赞(6881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VazymeVazyme(SH:688105)2025-10-29 10: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 实义务: (一)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 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三) 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 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 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 者进行交易; (五)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 的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的企业,以及与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 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