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唯赞(6881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 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