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唯赞(68810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 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 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