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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唯赞(6881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VazymeVazyme(SH:688105)2025-10-29 10:26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 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 议。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 士学位;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 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 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