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长职务,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董事长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并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任职程序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权限,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客观实际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原则上由第一大股东提名,由公 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一)有丰富的市场经济知识,具备正确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发展 趋势的能力; (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协调董事会内部、董事与股东、董事与 总经理之间的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