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 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