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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