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完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 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机构、常设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 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 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7-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