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在相关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前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并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 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 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