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 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是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 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为促进公司的经济管理,规避经营风 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各部室及各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依据完善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 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参与 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保持独立性,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 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