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603618) - 杭电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材料,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和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日常管理、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归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 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内幕信息流转、登记、披露、归档及向监 管部门报备。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 的此项职责。公司有关部门对以上事项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做好内幕 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 露、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