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30088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法律的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致: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盛德鑫泰")的委托,并根据发行 人与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作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本次发行所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声明事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