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股份(600348) -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 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相关独立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