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股份(600348) -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管理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订、管理 与考核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 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提名; 第七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者不履 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