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股份(600348) -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 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设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规划发展部,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 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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