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 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法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 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