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 江 镇 洋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第四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七条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场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 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的一家或多家, 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指定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根据法律、 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布。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 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